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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德智体和谐发展,能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掌握宽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1. 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心从事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研究,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开拓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 能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系统掌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西方教育理论,掌握成人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成人教育的历史、现状及国内外成人教育改革的主要趋势。具有从事教育科研和本专业课程教学及从事成人教育管理的能力。
  3.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听、说、读、写“四会”的水平。
  4. 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和必要的统计处理。
  5. 熟练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网络教育技术。
二、研究方向
   1. 成人教育基础理论
  2. 成人教育管理
三、学习年限
   一般为三年,前两年主要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完成教学实践,全部通过考试,总学分达到34~37学分,第三年集中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辨。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
   (一)必修课
  1. 学位课
    (1)政治理论课(二门课)             90课时,3学分
    (2)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         240课时,4学分
    (3)中国教育史研究                   60课时,3学分
    (4)外国教育史研究                   60课时,3学分
    (5)教育心理学                       60课时,3学分
    (6)比较教育                         60课时,3学分
    (7)教育学原理                       60课时,3学分
    2. 方向课(各方向选择四门)
    (1)成人教育学通论                   60课时,3学分
    (2)成人教育管理                     60课时,3学分
    (3)成人教育史                       30课时,1.5学分
    (4)国外成人教育                     60课时,3学分
    (5)大学后继续教育                   30课时,1.5学分
    (二)选修课
    (1)教育社会学                       40课时,2学分
    (2)网络教育与成人教育               30课时,1.5学分
    (3)教育哲学基础                     40课时,2学分
    (4)教育文献研读                     30课时,1.5学分
    (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必修环节)6学分
  1、实践环节:2学分
  实践内容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或调查等。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进行教学实践和考核。要求每位学生在第四学期前至少为本科生系统讲授一遍《教育学》(公共课),要有完备的教案;参与导师承接的科研项目;参与社会调查与咨询等活动。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学分
  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2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认真参加不少于8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写出有关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经导师和导师组考评同意,可获得2学分。
五、课程学习和考核
   1、学分基本要求: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34总学分,包括实践环节、科研训练、开题报告等。其中必修课(含必修环节)不少于30学分。经考核通过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等,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可取得学分。
  3、硕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六、中期考核的科研成果要求
  实行中期筛选和淘汰制。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未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对每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中期考核合格者,进行开题报告并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
  在学期间的论文要求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达到要求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七、培养方式
  1、培养学生自学和创新能力。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课都以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相结合,教师讲授基本内容,特别是学术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成果,引导学生进行大量自主阅读,自主解释和理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和创新能力。
  2、实行导师组别和导师负责制。要求每位学生重视学习每门课程,鼓励每位学生向每位导师主动请教,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在参与中得到逐步提高。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课程期终考评论文,与导师共同撰写发表论文,出版著作。
  3、思想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由继续教育学院党团总支负责,日常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秘书负责。导师和任课教师要关心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
  4、 实行中期筛选和淘汰制。在第四学期初,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和中期筛选。
八、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要按照研究方向要求撰写,要反映本学科专业方向学术研究的新进展和知识基础、研究成果的系统性。在确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之前,必须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查阅国内外成人教育专业基本文献资料,了解我国成人教育研究现状。应选择我国成人教育专业重要且研究基础薄弱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对我国成人教育事业发展、政府决策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课程,作为论文的选题。
   2. 研究生要在第四学期提供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包括论文题目、论文大纲、基本观点和查阅资料的情况,经导师审核确定后开始进一步构思、定向、查阅资料和撰写论文。
  3. 根据学位论文撰写的需要,导师确定学生是否需要进行访学。访学时间一般安排为20天左右,一般在第五学期进行。形式为向国内外专家请教,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或参加有关学术会议。目的是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搜取资料,通过修改、充实,提高论文质量。
  4. 论文最后完稿后,经导师同意正式定稿。
  5.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用于直接撰写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学年。论文要观点明确、言之有据、结构严谨、行文流畅。正文不得少于2万字。论文至少应达到国内重要以上刊物发表的水平。
  6. 学位论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评审和答辩,答辩合格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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